辽宁丹东医保基数12600元,指的是2017年丹东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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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计算依据
丹东市医保缴费基数采用2017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12600元对应于该年度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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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丹东市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平均工资的60%(约2112元),上限为300%(即12600元)。企业通常按上限或下限标准为员工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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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规则
缴费基数确定后,一年内不得更改。若个人工资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将按政策规定的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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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影响
该基数直接影响个人医保缴费金额及医保待遇水平。例如,缴费基数越高,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医保费用比例可能越高,但医保报销上限也相应提高。
总结 :12600元是丹东市2017年社平工资的3倍,作为医保缴费上限标准,适用于2024-2025年度的医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