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医保基数26700元,是指当地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准值,用于计算个人和单位每月应缴纳的医保费用。 这一数值直接关联缴费金额与医保待遇,关键点包括:基数需符合当地60%-300%的工资核定范围、个人按2%缴费(约534元/月)、单位缴费比例约8%-10%(含划入个人账户部分),且退休人员养老金可能以此为划账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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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含义与作用
医保基数是计算缴费和待遇的核心依据。26700元代表职工月工资收入(或核定值),若该数值超过当地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封顶计算;低于60%则按保底值核定。缴费后,个人账户按比例划入(如个人缴纳的2%+单位划拨0-3%),住院报销比例与基数挂钩。 -
缴费计算示例
以26700元为基数:
- 个人缴纳:26700×2%=534元/月(固定计入个人账户);
- 单位缴纳:26700×8.7%≈2322.9元/月(含生育保险,部分可能划入个人账户);
- 总缴费:个人+单位合计约2856.9元/月,具体比例需以兴安盟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
- 政策动态与注意事项
- 基数每年7月调整,26700元需符合当年公布的上下限标准(如2025年兴安盟上限或为24315元,超限部分可能无效);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基数可能按全口径平均工资的固定比例核定;
- 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此基数相关,如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可能按养老金或基数的特定比例计算。
提示:实际缴费比例和基数上下限可能随政策微调,建议通过“内蒙古税务”官网或医保窗口查询实时数据,确保合规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