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医保基数19300是指2023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105元的300%,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标准。这一标准适用于呼伦贝尔市范围内的参保职工,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
适用范围
- 参保职工:包括在呼伦贝尔市正常缴费的职工,需按照此基数上下限核定缴费金额。
- 灵活就业人员:需全额缴费,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困难企业终身缴费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其缴费基数可适当调整。
缴费基数上下限
- 下限:2023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80%,即6484元。
- 上限:2023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9300元。
政策背景
这一标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业务年度(2024年7月—2025年6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2024年第3号)确定,旨在保障职工医保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提示
参保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基数申报,并按时缴纳医保费用,以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待遇。如有疑问,可咨询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或相关部门。
通过以上标准,呼伦贝尔市进一步规范了职工医保缴费管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健康运行和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