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标准
河北唐山医保基数21400元是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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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计算依据
唐山市医保缴费基数以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个人月平均工资超过该标准的300%时,按300%计算。2016年唐山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7138元(21400元÷300%),因此21400元为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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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适用于2016年工资收入超过7138元的职工,其2016年全年工资总额超过唐山2016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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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与待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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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通常为8%(单位)+2%(个人),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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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基数直接影响个人医保账户金额及医保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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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21400元是唐山医保缴费基数上限标准,适用于2016年工资收入超标的职工,实际缴费金额需结合个人工资总额和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