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医保基数16100元是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标准值,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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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计算基准
唐山市医保缴费基数以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若个人月平均工资超过该基准的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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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数值含义
2016年唐山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4907元,其300%为16100元(14907×3=16100)。16100元是唐山医保缴费的上限标准,超过此数值的个人将按16100元作为基数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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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适用于2016年工资收入超过14907元3倍的在职职工,如2016年收入为22359元(14907×3)以上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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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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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确定后1年内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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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金额与缴费基数直接相关,基数越高,个人账户积累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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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16100元是唐山医保缴费基数上限,适用于2016年收入超标的职工,实际缴费需以当年官方公布的基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