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保基数28100元是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即参保人员月工资超过这一标准时,医保缴费按28100元计算,单位与个人分别按比例缴纳。关键点包括:基数上限对应300%的社会平均工资、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固定、超限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
基数上限的设定依据:28100元是2025年内蒙古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105元)的300%,符合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标准。工资超过此金额的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仍按28100元封顶计算。
-
缴费比例与金额:单位缴费比例为6%,个人为2%。以28100元为例,单位每月缴纳1686元(28100×6%),个人缴纳562元(28100×2%)。实际工资低于下限(如4863元)的,则按下限基数缴费。
-
灵活就业人员的特殊规则:个体参保者若选择职工医保,需按统筹区规定基数全额缴费(如28100元或区间内其他档次),比例与职工一致,但费用全部自行承担。
-
基数调整与业务年度:医保基数每年7月调整,参考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25年业务年度(2024年7月-2025年6月)的基数上下限已明确,单位需在申报期内完成工资核验。
提示:医保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待遇水平,建议参保单位如实申报工资,灵活就业者根据收入合理选择缴费档次,确保医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