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临高县社保基数11300公积金计算
根据海南省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规定,各缴存单位应按职工本人2024年的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职工2025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
- 缴存基数:职工本人2024年的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
- 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
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公式
- 个人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比例
- 单位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月缴存额 = 个人月缴存额 + 单位月缴存额
具体计算
假设某职工2024年的实际月平均工资为11300元,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均为12%(最高比例),那么该职工的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如下:
- 个人月缴存额 = 11300 × 12% = 11300 × 0.12 = 1356元
- 单位月缴存额 = 11300 × 12% = 11300 × 0.12 = 1356元
- 月缴存额 = 1356 + 1356 = 2712元
该职工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712元,其中个人和单位各承担1356元。
总结
根据海南省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规定,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2024年的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在最高缴存比例12%的情况下,如果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11300元,那么其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712元,个人和单位各承担1356元。具体缴存比例和基数应以单位实际调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