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赤峰市的社保政策,若社保基数为13100元,则公积金的缴纳金额需根据当地规定的缴存比例计算。以下是详细说明:
1. 缴存基数范围
根据赤峰市的相关政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一般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且缴存基数不得高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以2023年赤峰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105元为基准,3倍即为24315元。13100元符合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要求。
2. 缴存比例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比例通常为5%-12%。例如,若个人和单位各承担6%,则总缴存比例为12%。
3. 计算公式
公积金月缴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 个人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比例
- 单位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总月缴存额 = 个人月缴存额 + 单位月缴存额
4. 示例计算
假设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为6%,则:
- 个人月缴存额 = 13100 × 6% = 786元
- 单位月缴存额 = 13100 × 6% = 786元
- 总月缴存额 = 786 + 786 = 1572元
5. 注意事项
- 缴存比例可能因单位性质或政策调整有所不同,建议用户向所在单位或赤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具体比例。
- 若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比例有调整,缴存金额也会相应变化。
通过以上计算,若社保基数为13100元,公积金月缴存金额约为1572元(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缴存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