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沧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结合您提到的社保基数15000元,计算公积金缴存额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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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023年度沧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 23,702.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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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2023年度沧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2,200元 。
二、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公积金月缴存额 = 职工月缴存基数 ×(单位缴存比例 + 个人缴存比例)
-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 :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单位可在该区间自主确定。
1. 当基数为15,000元时的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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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各缴存比例 :假设单位和个人均按10%比例缴存(5%-12%区间内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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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15,000元 × (10% + 10%) = 15,000元 × 20%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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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月缴存额 :3,000元(单位) + 3,000元(个人) = 6,000元 。
2.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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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或个人选择更高比例(如12%),则月缴存额为:15,000元 × 24% = 3,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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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基数15,000元低于上限23,702.25元,但高于下限2,200元,无需调整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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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基数低于2,200元,则按2,200元计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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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存比例需以单位实际执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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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存额计算以职工本人实际工资为基数,但不得超过政策规定的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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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结果仅供参考,实际金额需以单位核算为准。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官方APP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