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四川省成都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31362元。这意味着对于月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此数额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按照这一上限执行。对于那些月平均工资低于此标准的职工,他们的缴存基数则根据实际工资确定。
了解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概念是必要的。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一种长期住房储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单位和职工个人须按照同比例缴存,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6%;其它单位缴存比例上限为15%,下限为6%。
具体到四川的情况,特别是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每年都会根据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调整。例如,在2024年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31362元,而下限则依据不同的行政区划有所区别,如主城区(包括高新区等)为2100元,其他区域则为1970元。
计算每月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时,需使用公式: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假设某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25900元,并且所在单位适用最高缴存比例12%,那么该职工每月需要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为25900元×12%=3108元。同样地,单位也需要为该职工匹配同样的金额作为住房公积金的一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有明确的缴存基数上限,但对于实际工资水平高于上限的职工而言,超出部分不再计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内。即便职工的实际月收入超过了31362元,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也不会超过这一限额。
对于月平均工资为25900元的职工而言,在适用最高缴存比例的情况下,每月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为3108元。随着每年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新数据,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下限也会随之调整,这直接影响着职工每月应缴纳的具体金额。对于关注自身权益的职工来说,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动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