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的医保目前不支持直接在上海使用,但符合特定条件的参保人可通过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直接结算,其他情况则需自费后回云南报销。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满足两大条件:参保身份与办理备案。上海与云南的医保直接结算政策覆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云南户籍退休人员长期在上海居住且完成备案后,可在上海定点医院持社保卡直接结算住院费用,结算按云南政策规定比例报销,但诊疗项目执行上海标准。若未备案或不符合条件,参保人需自行垫付费用,回云南按参保地政策申请报销。
跨省备案流程包括:在云南参保地医保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选定上海定点医院,并确认备案生效。上海第六人民医院等可支持结算,报销比例约88%-95%(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与药店购药暂不支持直接结算,需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注意:云南医保尚未实现全国联网通用,仅与部分地区试点互认。若未办备案直接在上海就医,费用可能无法报销。建议通过热线021-962218或云南医保官网查询最新政策,确保合规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