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中,符合条件的自费医疗费用可以申报抵扣。关键点包括:①必须是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②年度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可抵扣;③每年最高限额8万元。
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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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
仅限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的自付费用,完全自费项目(如特需门诊、海外医疗)不计入。 -
起付标准与限额
- 起付线:年度自费累计超1.5万元后,超出部分可申报。
- 上限:每年最多抵扣8万元,需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原件或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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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需保存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通过个税APP上传或现场提交。 -
家庭共用额度
纳税人本人、配偶及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可合并计算,但需分别符合医保目录要求。
提示:实际抵扣以税务系统核验为准,建议提前整理票据并咨询当地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