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
改名后医保卡和社保卡需同步办理更名,具体办理地点和流程如下:
一、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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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服务网点
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社保卡服务网点(如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换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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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政务平台
通过“浙里办”“粤省事”等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进入“社会保障”模块,选择“未成年人信息变更”或“社保信息变更”子项,上传户口簿变更页扫描件,完成电子申请。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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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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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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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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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如结婚证、法院判决书等(如涉及非本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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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区初审
- 若为单位职工,需先提交材料至单位人事处,由单位填写《个人信息变更表》并办理初审。 - 若为未成年人,可委托监护人代办,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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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换卡
-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制发新卡(电子凭证即时生效,实体卡制发期间可正常使用)。 - 部分地区支持自助服务终端远程授权代办,缩短办理周期。
三、注意事项
- 户籍优先原则 :需先完成户籍系统姓名变更登记,再同步更新社保信息。- 密码修改 :可通过12333电话、医保卡所属银行或线上平台修改密码。- 信息一致性 :确保户口本、医保卡、社保卡均使用新姓名,避免报销受阻。
建议优先选择线上或单位代办,流程更高效;若需现场办理,提前确认网点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