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后电子医保卡更名需按以下流程操作,具体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
一、线上办理(推荐优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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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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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户口簿原件(含曾用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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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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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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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申请表(通过「浙里办」「粤省事」等平台完成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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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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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进入「社会保障」模块选择「未成年人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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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户口簿变更页扫描件,系统自动比对户籍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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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即时签发电子社保卡,实体卡制发期间可正常使用医保结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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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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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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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户口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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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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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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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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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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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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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重新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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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卡制发期间电子医保卡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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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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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同步 :确保身份证、户口本等法定证件已完成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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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线上审核平均2小时,线下约15个工作日,建议优先选择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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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涉及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办理。
若操作中遇到问题,可拨打12333或当地医保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