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干部医保不再由原单位缴纳,具体缴费责任及政策如下:
-
基本医保缴费责任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不同地区可能略有差异)后,退休后无需原单位继续缴纳医保费用,由个人享受医保待遇。
-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
单位代扣 :退休后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通常由原单位代扣代缴,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部分地区可能调整)。
-
个人账户代扣 :自2025年2月起,德州市等地将大额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改为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
-
其他相关说明
-
灵活就业人员 :若退休后重新就业或转为灵活就业,需自行缴纳医保费用。
-
政府补贴 :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可享受财政补贴,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
总结 :退休干部医保缴费责任已转移至个人及原单位(代扣代缴大额补充医保),原单位不再承担医保缴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