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性职工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满25年,且实际缴费不低于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停缴,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未达年限者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退休后未缴费期间仍享部分待遇。
根据四川省医保政策调整方案,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统一为男性30年、女性25年,且本省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过渡期至2035年完成统一)。需注意累计年限达标不等于立即停保:一是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实际缴费年限需满足最低要求(如部分地区需连续或累计缴满10-15年)。若退休时未达年限,可按月补缴至规定年限,或一次性趸缴,但需提前查询地方细则(如成都要求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满25年)。
地区差异显著,部分城市原有标准低于30年,需通过10年过渡期逐步调整。医保缴费年限与养老保险不同,后者全国统筹推进统一,而职工医保因地域流动性问题需分省协调。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缴费满额,若未办理退休手续,仍需在职期间持续参保。为确保退休后待遇,建议定期核查缴费记录,尤其关注实际缴费年限和过渡期政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