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大病医疗保险为参保人提供坚实保障,无需单独申请,覆盖全体基本医保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可享受“二次报销”,减轻重疾负担。
深圳医保的大病医疗保险无需单独申请参保即可享受,参保人只要缴费参加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就同时参加了大病保险,而且这一保险无需额外办理参保登记和缴纳其他费用。其覆盖全体基本医保参保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均无需缴费。报销不限定病种,是真正的“隐藏待遇”,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自动纳入报销范围,实现“一站式”结算,即时享受相关待遇。
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为 1 万元,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符合保障范围内的费用,累计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部分可报销 70%;超过 3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 80%。大病保险对深圳市医疗救助对象实施“一降一升一取消”的倾斜政策,起付线由 1 万元降低至 2 千元,报销比例分别提高 10 个百分点,并取消年度支付限额。其报销比例分段设定,1 万元及以上 3 万元以下为 70%,3 万元及以上部分为 80%。年度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挂钩,最低为 5 万元(参保不满 6 个月的),最高为 100 万元(参保满 72 个月以上)。
深圳医保的大病医疗保险为参保人在面对重大疾病时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持,极大地缓解了重疾带来的经济压力,是深圳医保体系中的重要保障之一,广大参保人应充分了解并利用好这一政策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