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可以跨省买药,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地和药店均支持异地结算、药品在医保目录内。 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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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跨省使用医保卡购药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操作。门诊慢特病患者或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后,可直接在定点药店刷卡结算。 -
药店和药品限制
仅支持带有“医保异地结算”标识的定点药店,且药品需属于医保目录(甲类药全额报销,乙类药部分自付)。处方药需提供医院开具的处方。 -
结算方式多样
- 直接刷卡:备案后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卡,系统按参保地政策自动结算。
- 先自费后报销:保留发票、处方等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 线上支付(试点):支付宝/微信医保电子凭证支持部分线上药店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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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跨省购药报销比例通常比参保地低10%-20%,具体需咨询参保地医保局(电话12393)。部分省市间(如长三角)有特殊合作政策。
总结:跨省购药需“备案+定点+目录”三要素齐全,建议提前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支持地区及药店,避免自费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