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保缴纳日期通常为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需确保单位按时足额缴费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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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周期固定
上海职工医保采用按月缴纳方式,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完成当月保费缴纳。若截止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避免因逾期产生滞纳金或影响职工医保权益。 -
单位与个人分担比例
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按职工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通常为9.5%),个人缴纳2%并由单位代扣代缴。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略有变动,需以最新社保通知为准。 -
查询与补缴流程
职工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或“随申办”APP查询缴费记录。若单位漏缴,需在次月20日前补缴并提交说明,逾期可能需额外承担0.05%的滞纳金。
提示: 建议单位设置缴费提醒,职工定期核对缴费记录,确保医保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