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居民医保卡使用范围主要包括门诊、药店购药、住院报销及大病保障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门诊及药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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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
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合规费用按50%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260元,家庭成员可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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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在定点零售药店(如万正广场张仲景大药房)购药时,个人账户余额可直接刷卡支付,无需现金或转账。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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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院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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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医院
提前备案可多报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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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障
符合条件的门诊或住院费用,个人自负部分由大病保险报销50%。
三、其他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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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自费药、乙类药品等不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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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与转账 :医保卡余额不可提取现金或转账。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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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次数达60次需打印记录,否则暂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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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需在医保范围内,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需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