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工伤赔偿既不是按社保基数也不是按医保基数,而是以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但若本人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或低于60%,则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或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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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基数核心依据
工伤赔偿的关键计算依据是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而非社保或医保缴费基数。若职工工资高于或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特定比例(300%或60%),则按统筹地区标准调整,确保公平性。 -
社保基金支付范围
工伤保险基金覆盖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但计算基数仍与职工实际工资挂钩。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而非社保缴费基数。 -
企业补充责任
对于五至十级伤残,企业需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额外赔偿,这部分同样以职工实际工资为基准。若职工离职,企业还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但计算方式仍遵循工资标准而非社保基数。 -
特殊情况处理
若职工工资记录不全或争议较大,可参考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补充依据,但优先以实际工资为准。
工伤赔偿旨在保障职工权益,计算标准明确强调与实际收入挂钩,避免因社保缴费差异导致赔偿不公。建议职工留存工资凭证,确保赔偿核算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