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账户支付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使用,支付他们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自付费用或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且支持跨省共济,目前已实现省内全覆盖,9省市试点跨省共济,计划一两年内全面推开。
医保共济账户支付的核心是“家庭共济”,其使用前提为共济人与被共济人需在同一省份参保且为近亲属关系,被共济人必须参加基本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渠道线上办理共济备案,线下也可前往医保大厅办理。该功能覆盖范围广泛,截至2024年10月,1 - 10月共济人次达2.83亿次,共济金额369亿元,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及居民医保缴费。
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可支付三类费用,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今年1 - 10月数据显示,用于这三方面的费用分别为306.64亿元、14.16亿元和44.54亿元。使用时,就医购药须出示患者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码,刷脸支付,遵循“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原则。在共济关系绑定上,例如北京市参保人A添加配偶B(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子女C(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为共济对象后,配偶B在个账余额为零时可使用A的个人账户余额,子女C可直接使用A的余额,即“我绑定谁=谁能用我的个账”,如父母为城乡居民,是职工绑定父母后父母能用“我的个账”,而父母绑定职工时情况则相反,夫妻双方可同时绑定子女账户,使用时按绑定时间排序,若绑定账户异地就医,需设置“个账支付权限”选择异地就医使用权限。共济账户使用明细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医保钱包”或当地相关平台查询,如北京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京通”小程序查询,转账时参保人及被共济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按流程操作即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