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报备成功后可直接持医保码或社保卡在备案定点机构结算,异地长期居住和临时就医人员备案流程、有效期及特殊情形处理有所不同。
异地就医需先完成备案,备案方式包括线上(如“粤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线下提交材料至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即生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具体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异地就医时,备案成功后需前往已联通医保结算系统的定点医院,直接刷医保码或社保卡结算,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若因故未实时结算,可自费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需提供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部分地区需提前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异地支付功能(如北京),否则无法直接使用账户余额。特殊情形如外伤费用需额外提交《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
异地医保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报销范围和比例以参保地规定为准。备案完成后可查询定点医院名单,优先选择备案医院。若需变更定点或备案信息,需在有效期内重新申请。遇结算问题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热线或联系备案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