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职工医保2025年最低缴费基数为3636元,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且政策出现多项调整,如缴费年度规范、费率执行变化等,参保人员需关注动态。
从2025年1月1日起,辽宁省职工医保缴费政策迎来重要调整。鞍山市明确2025年度职工医保以全口径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最低为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对应为3636元/月。个人月缴费金额低于本市全口径平均工资60%的按此作为最低缴费基数。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统一征缴和管理,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基数一致。
全省范围内,缴费基数因地区不同存在差异。参考相关数据,2025年辽宁省医保缴费基数规定各市标准差异显著,各市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在3636元至4914元/月不等。比如鞍山下限为3636元,而部分城市可能因全口径平均工资计算方式或政策执行细节有别而有不同标准。
缴费基数不仅与工资相关,还有严格核定规则。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职工按起薪当月工资收入确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情况也需留意。部分地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例如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对应标准参与相关计算。并且,不同地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不同,整体费率多在6%左右,缴费基数多处于5480元至8190元/月区间。
费率方面也有调整。用人单位原缴费费率按“2% + 7%”执行,调整后用人单位的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征收费率为7.8%。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减半征收”政策,恢复至0.8%。灵活就业人员费率多为6%。困难企业缴费继续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025年辽宁省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标准明确,但受地区差异、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具体细节复杂。参保人员应及时关注所在地区医保政策动态,前往属地医保局官网或拨打12345热线获取实时数据,确保缴费准确,保障自身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