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赔额分为医保内免赔额和医保外免赔额,指在保险理赔时,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或自费部分需先自行承担的额度,超出的部分按约定比例赔付,是“二次起付线”机制的重要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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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内免赔额指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承担的自付部分。例如住院花费10万元,医保报销5万,剩余5万中若医保内免赔额为1.5万,则超过1.5万的3.5万可申请理赔。若未达免赔额则不触发赔付,连续参保或既往症患者可能有差异化免赔额度(如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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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外免赔额针对医保目录外自费项目,如耗材、特效药等。以另一产品为例,医保外自费超1.5万部分计入理赔范围,不分段计算时可能叠加医保内免赔额共同触发理赔条件,但部分产品需单独累计。例如总费用8万,医保报销5万、自付1.5万、自费2万,则医保内外免赔额分别扣除1.5万后,仅剩余0.5万可尝试分段报销(若条款允许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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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规则与例外情况:多数地区采用年度累计机制,非单次计算;特药、特殊治疗可能设有0免赔额条款。例如北京普惠健康保规定“医保外自费1.5万起赔、特药0免赔”,若累计超限额后无需重复扣除。部分产品对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降至20%,需特别注意条款细则。
合理规划保费与保额时需权衡免赔额高低,优先筛查自身高频医疗需求。若常使用非目录内药品或医疗器械,可选择医保外免赔额更低的产品;若倾向基础保障可聚焦高免赔额的低保费方案。参保前务必确认免赔范围与结算流程,避免因理解偏差错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