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用完后,个人需支付的部分取决于医保政策中的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以下是详细说明:
年度支付限额
上海职工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63万元(2024年7月1日起实施),超过该限额的部分仍按规定报销80%。起付线
- 门诊起付线为1500元,住院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一般为50元至1500元不等。
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70%-90%,住院报销比例为85%-92%;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50%-80%,住院报销比例为60%-90%。
自付比例
- 如果医疗费用超过年度支付限额,超出部分需个人支付20%。
- 未超过年度支付限额的情况下,根据具体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个人需支付剩余部分。例如,三级医院住院未超过限额,个人需支付10%-15%的费用。
特殊情况
- 对于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但总额不超过当年最高支付限额的20%。
当上海医保用完后,个人需支付的费用取决于年度支付限额、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若超出支付限额,需自付20%;若未超出,则根据报销比例计算自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