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医保卡可以在定点药店购买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但需满足个人账户余额充足、药品类别合规等条件。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仍支持药店购药,同时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的普及提升了使用便捷性。
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药品需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涵盖处方药、OTC等类别。非药类商品(如保健品、医疗器械)不可使用医保卡结算。异地购药需提前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并在接入国家医保系统的联网药店操作。部分城市试点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于家庭共济,拓宽使用场景。购药时应主动出示实体卡或电子凭证,避免借用、套现等违规行为。
保留购药小票与消费记录可辅助后期报销或查询。各地政策存在细节差异,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12345热线获取最新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