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门诊特殊病种覆盖多种重大疾病,包含全省统一的11个病种及部分地方保留扩展病种,重点保障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及特殊疾病群体,报销政策不低于住院标准。
门诊特殊病指适合门诊治疗且费用负担较重的病种,江苏省统一执行11个病种,包括恶性肿瘤的多种治疗方式(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等)、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与腹膜透析、严重精神障碍(含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儿童I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及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各设区市可保留此前超出省定范围的病种,并按省级标准执行同等报销待遇。
新版医保目录进一步新增6种药品,如用于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海昆肾喜胶囊、适用于恶性肿瘤的甘氨双唑钠,以及针对严重精神障碍的盐酸托鲁地文拉法辛缓释片,患者需通过指定定点医院责任医生诊断认定,并携带病史资料申请,复核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报销。
江苏规定门特报销起付线按年度累计,不高于单次住院标准,且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同级别住院标准,门特与住院共用年度支付限额。参保人可关注“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病种及药品目录,也可通过政务热线或举报渠道获取政策信息。医保政策动态更新频繁,建议每年核对享受资格与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