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保与医保缴费基数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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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分设导致政策差异
自2018年社保局与医保局分设后,两者的缴费基数计算规则存在差异。养老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60%-300%),而医保通常按地市级单位标准执行,部分地区允许选择全省或统筹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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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基数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需分别申报养老保险(60%-300%)和医疗保险,两者基数可能因选择不同档位而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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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规则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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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单位按职工实际工资或当地社平工资的60%-300%申报,个人按实际工资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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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 :部分地市级单位可能采用全省或统筹区基数,且存在低档(60%)和高档(100%)两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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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执行差异
即使同一省份,不同城市对医保基数的具体标准(如是否强制100%缴费)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实际缴费基数不同。
总结 :缴费基数不一致主要源于部门分设后的政策调整、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及地区执行差异,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