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医保统筹支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范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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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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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300元起付线,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时取消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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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8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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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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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50%(家庭签约参保可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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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60%(退休人员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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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025年:2万元(含个人负担部分)
二、门诊特殊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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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800元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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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60%(重病特殊病种分档报销:6万以内70%、6万-14万40%)
三、住院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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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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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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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起付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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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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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递减规则
- 每次住院费用递减200元,直至降为零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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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普通门诊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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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保障 :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可报销12万-50万元,比例90%。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