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社保基数为6700元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结论 :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1元(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和社保扣除)。
计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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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 :2024年及之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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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6700元(月工资)- 5000元(起征点)= 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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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计算 :1700元适用3%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因此应纳税额为1700×3% - 0 = 51元。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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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虑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通常占工资的20%-25%),需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进一步扣除,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缴纳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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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未包含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若存在可减少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