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看病可以用医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能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且报销政策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还可免备案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办理备案后可在就医地直接结算,且备案长期有效;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同样可备案后直接结算,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未办理备案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目前也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但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
异地就医费用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执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例如在广东就医,使用的是广东的医保目录,而报销比例按参保地规定执行。不同病种的报销政策也存在差异,门诊特定病种分一类和二类,有些病种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有些则需在参保地认定。异地急诊抢救就医,若医疗机构正确上传相关信息,可视同备案直接结算,支付比例各地有不同规定,如深圳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深圳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90%。
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已建成,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但需注意,参保、缴费需正常,若未缴费或处于待遇等待期内则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就诊医院要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服务,否则无法直接结算;在当地有未办理出院结算费用,需先在当地办出院后再异地就医登记。异地就医前最好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相关政策并办妥手续,若结算报错可将医院端报错界面反馈给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