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在医保审核通过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使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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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
- 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部看病购药。
- 向医生出具慢性病诊断证明,以便医生在处方时指定相应的药品和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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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 在就医时主动告知医生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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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或医院的医保窗口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
- 报销时需要提交《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清单》、处方、发票、《慢性病证历》、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材料,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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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门诊慢病患者的治疗剂量一般为1个月,若病情稳定且用药固定可延长至3个月。
- 不得超剂量开药,定点医药机构不允许违反规定开展治疗。
- 不得突破个人单个病种的限额进行诊疗购药。
- 不得将自己的就医凭证转借他人使用。
- 住院期间不得同时发生门诊慢病费用,否则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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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慢特病患者在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报销比例与住院待遇标准相同,具体比例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中心或定点医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