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社保基数为6700元时,个人所得税计算需分两种情况说明:
一、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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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6700元(月工资) - 5000元(起征点)= 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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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1700元 × 3% = 51元
(适用税率3%)
二、考虑五险一金扣除的情况
需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具体比例以单位规定为准),假设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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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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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3200元 × 10% - 105元(速算扣除数)= 215元
(适用税率10%)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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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扣税金额需以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和公积金明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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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