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西藏林芝地区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社保基数21300元的扣税情况如下:
一、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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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标准
- 2017年规定,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可叠加扣除西藏特殊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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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分类
- 林芝属于西藏三类地区,适用扣除限额为7900元。
二、计算方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社保基数 - 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 = 21300元 - 7900元 = 13400元
三、税率参考
根据2017年税率表,1340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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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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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210元
四、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 13400元 × 10% - 210元 = 1129元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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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基于2017年标准,实际扣税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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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项目(如西藏特殊津贴、公积金等)需根据具体规定申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