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西藏林芝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社保基数14000元的扣税情况如下:
一、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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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标准
-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3500元费用(含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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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 若存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二、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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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14000元(社保基数) - 3500元(基本费用扣除) = 1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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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根据2017年税率表,10500元对应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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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10500元 × 25% - 1005元 = 1922.5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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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为2017年规定,当前(2025年)的个税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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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未按统一标准发放工资的单位,需按当地规定的7500元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