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重大疾病保障政策覆盖 25种重大疾病,具体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继续执行病种,以及终末期肾病等优化保障方式病种。这些疾病的保障待遇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进行调整规范,旨在提升制度公平性和规范性。
政策背景
- 政策调整依据:该政策基于《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对城乡居民医保25种重大疾病保障待遇进行优化。
- 政策目标:通过调整病种分类、优化保障方式,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保障病种分类
- 继续执行病种: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等,其管理方式和待遇标准保持不变。
- 优化保障方式病种:如终末期肾病,其管理方式调整为按慢性病管理方式执行,待遇标准有所调整。
- 不再执行病种:部分病种因与医保待遇清单不符,已不再纳入保障范围。
保障措施
- 按病种付费:25种重大疾病采取定临床路径、定支付额度、定医疗机构的方式,总体报销比例达到80%。
- 救助对象覆盖:政策覆盖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特别是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群体,有效减轻经济压力。
实施效果
- 减轻医疗负担:政策实施以来,显著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特别是在防贫减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提升公平性:通过优化病种分类和支付方式,进一步规范了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了公平性和可及性。
总结
贵州省重大疾病保障政策覆盖25种疾病,其调整和优化旨在提升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规范性,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有效的救助支持。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病种或政策细节,可参考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