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社保基数为8500元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基本计算方式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五险一金 - 起征点(5000元)
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分段确定。
二、分档税率示例(无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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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3600-12000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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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12000-250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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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25000-35000元,税率25%,速算扣除数2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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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档 :35000-55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4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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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档 :55000-800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数7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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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档 :80000-120000元,税率45%,速算扣除数15160元
三、具体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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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8500 - 5000 = 3500元(属于第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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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3500 × 10% - 210 = 14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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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扣税需以单位代扣代缴的五险一金具体数额为准,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单位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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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可进一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