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拿药不一定非要去定点医院,也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还可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实现灵活购药,部分地区还有长期处方政策方便续方。
慢性病拿药不局限于定点医院,很多地区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更便捷的服务。在定点医院方面,患者可凭借个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有效住院病历、相关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单、诊断证明等材料,到负责认定的医疗机构申报门诊慢性病,通过认定后即可享受相应待遇。在用药途径上,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都开通了门诊慢性病购药权限,患者能凭借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直接购药。也能凭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外配处方(电子处方流转)在指定的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通过电子医保码进行电子处方流转,替家属购药可在“龙江医保公众号”为家人建立亲情账户,开药时直接使用患者医保码,十分便捷。一些地区还有长期处方服务,对于病情稳定、需长期使用同一类药物的慢性病患者,可主动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长期处方建议,经医生评估病情后,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最长可以到12周,减少频繁就医的麻烦。
在报销政策方面,不同病种和参保人群有相应的待遇标准。比如高血压病(I期以上)职工年度限额2000元,居民1200元;冠心病(心功能不全II期以上)职工年度限额3000元,居民1500元等。报销比例也有区别,职工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会因医院级别和病种不同有所差异,居民也有相应的报销比例规定。而且购药时,定点零售药店也能享受医保报销,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比如鹤岗市有多家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在不同区域,方便患者购买。
对于长期处方药物,很多地区都鼓励使用电子处方,用电子处方买药报销比例更高。如果医院药品配备不足,符合条件还可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例如有些地方规定在保障用药安全、有效、适宜的前提下,门诊慢特病患者凭长期处方或治疗方案,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一次性购药用量最长不超过12周。所以,慢性病患者如果需要拿药,不必局限于去定点医院,可以综合多方面因素,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购药方式,既能享受到专业的医疗服务,又能在购药过程中更加便捷、高效,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