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大病统筹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疾病及治疗项目,具体如下:
一、核心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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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治疗
包括放射治疗、化学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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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器官移植与抗排异治疗
肾透析、腹透、心脏/肝脏/肾脏移植及术后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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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大病
精神分裂症、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抑郁症等门诊特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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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慢性病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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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大疾病
良性脑肿瘤、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
二、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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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门槛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通常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5倍),且个人负担部分符合医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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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单次住院或30日内累计费用超过2000元。
三、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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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互助补充保险 :报销75%,单年度累计最高赔付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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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约定比例分担(如50%-60%)。
四、除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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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院就医(紧急抢救除外)、职业病/工伤/交通事故伤害、违法自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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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需在指定医疗机构确诊并备案。
注意 :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