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由国家通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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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主体
生育津贴属于国家通过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的福利,资金来源为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最终由国家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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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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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个人 :部分省份(如内蒙古、黑龙江、上海等10个省份)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简化了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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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发 :其他地区仍由医保经办机构将津贴发放至单位对公账户,再由单位转交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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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工资的关系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若低于产假前工资则由单位补足,高于则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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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所需资金从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中列支。
总结 :生育津贴本质是国家通过生育保险制度提供的福利,资金由国家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具体发放方式因地区政策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