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异地生育政策,外省准生证持有者可以办理生育津贴,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参保要求
-
用人单位需在参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且职工需符合统筹区缴费规定。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者不享受生育津贴。
-
-
报销材料
- 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出生证、准生证、发票、出院小结、身份证件、银行卡等。
-
报销流程
-
在生育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携带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报销。
-
生育津贴通常在报销成功后3个月内发放至单位账户,营养补助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户。
-
-
注意事项
-
不需提前备案,但建议提前激活银行账户。
-
若用人单位未同步缴纳生育保险,可能无法申领。
-
总结 :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并携带齐全材料,外省准生证持有者可在浙江申领生育津贴,但需注意用人单位的参保责任及报销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