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津贴是发放给个人的社会保险待遇,而非公司,但具体发放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有的直接支付给职工,有的先拨付给单位再转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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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生活保障金,用于补偿因生育停工期间的收入损失。若职工未参保,则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
发放条件与主体
津贴领取需满足参保要求(如连续缴费满6个月)和计划生育政策。无论职工户籍或就业状态,只要符合条件,津贴均归属个人,单位仅可能作为中转环节。 -
地区差异需注意
实践中,部分地区的医保经办机构会将津贴划拨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易造成“公司支付”的误解。
总结:生育津贴本质是职工权益,单位不得截留。若遇到发放争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核实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