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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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期限 :参保女职工分娩后1年内需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各市州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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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段 :部分地区明确要求在产后5.5个月至8.5个月工作日内办理,建议尽早提交申请。
二、申报材料
需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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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育津贴申领表》(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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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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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生育证(正常生育)或诊断证明、B超单(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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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正常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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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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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重复享受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可同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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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限制 :仅限湖南省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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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领要求 :需提供被代领人身份证、授权书等材料。
四、政策依据
以湖南省医保局2024年最新通知为准,具体操作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