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育保险政策为职工提供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等保障,覆盖国有企业、外资企业中方职工等群体,企业按工资总额0.7%缴费,个人无需承担。 关键亮点包括:连续缴费满3个月可享全额待遇、顺产津贴128天起、男职工配偶可领50%津贴、产检分娩费用直接刷卡结算,并支持线上办理产前登记和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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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与缴费
企业(含国企、私企、外资中方职工)必须参保,按工资总额0.7%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中断缴费超3个月补缴的,待遇减半;灵活就业人员不纳入生育保险。 -
待遇标准
- 生育津贴:顺产至少128天,按企业上年度月均工资折算发放;难产或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流产按孕周享15-42天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享受津贴。
- 医疗费用:产检、分娩、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基金支付,自费药除外。产检限额报销(妊娠7个月以上800元),住院分娩费用按医保目录结算。
- 申领流程
- 线上办理: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申请产前登记,生育津贴自动发放至银行卡。
- 手工报销:跨省生育或未刷卡结算的,需在生育后12个月内提交出院记录、医疗票据等至医保中心。
- 特殊情形
-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配偶可享50%津贴,需提供结婚证及失业证明。
- 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费用先行垫付后报销。
提示:各地政策略有差异,建议通过12345转医保咨询参保地细则,或通过闽政通查询津贴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