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女职工在怀孕1个月以上流产的情况下,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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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政策要求 :需为计划内妊娠,且单位已为其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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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类型 :仅限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的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出),1个月以上流产不符合条件。
二、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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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 :享受42天产假及相应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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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42天。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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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流产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下(如1个月),则按15天产假计算,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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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准备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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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在分娩后3个月内申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四、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确认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