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医保门诊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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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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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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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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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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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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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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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9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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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额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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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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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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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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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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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比例在各级医疗机构均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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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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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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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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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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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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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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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居民: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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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大学生:一级100元/次起,最高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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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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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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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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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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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种年度限额 :肝硬化4400元、高血压3000元等(需单独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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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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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政策 :职工医保在基层医疗机构累计消费满50元后,后续就诊免起付线,年度累计满200元后也不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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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备案后,起付线标准按就医地标准执行(如一级400元起)。
以上信息综合自宝鸡市医保官方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发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