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生育保险备案最迟时间为预产期前1-3个月(妊娠28周以上),若未及时备案,产后仍可补办手续,但需携带完整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关键亮点:备案后可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享受产前检查费、一次性营养补助等福利,且异地生育同样适用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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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间窗口:
市内生育需在预产期前1-3个月内完成备案登记,需提供社保卡和生育服务证明。逾期未备案者,产后可通过补交材料(如出生证明、住院发票等)申请待遇。 -
备案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包括社保卡、生育服务证明,产后补办需额外提供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异地生育还需注意户籍地未就业证明(若适用)。 -
待遇覆盖范围:
备案后可直接结算分娩费用(顺产3100元起,剖宫产4800元起),并申领产前检查费(定额1000元)及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工资2%计算)。 -
特殊情形处理:
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需待缴满10个月后报销;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报销50%医疗费用,但需满足户籍及医保未参保条件。
建议尽早备案以简化流程,避免产后材料遗漏。具体政策可咨询镇江医保经办机构或登录官网查询实时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