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院医保报销比例一览表
甘肃省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等)和医疗机构级别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各类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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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 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400元,三级6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90%,二级80%,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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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700元。
- 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且不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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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因地区和医疗机构级别而异。
- 一般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60%-9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20%-30%。
- 经转诊至市外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县级医院比例的一定比例(如县级65%,则异地报52%);未转诊或探亲务工人员按70%比例报销,起付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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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保: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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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含新农合):
-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
- 一般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89%,二级医疗机构83.5%(部分地区为70%或80%),三级乙等医疗机构77.5%,三级甲等医疗机构64%(部分地区为60%或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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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个人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如5000元)后,报销比例分段递增。
- 一般报销比例: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
总结:
以上是甘肃省各类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概览,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医疗机构级别而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报销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如有疑问,可拨打医保咨询热线1239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