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根据最新政策,慢病特病在省内异地就医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可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10种)
-
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
- 结算方式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地所有开通病种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需备案或医保同意的情况
- 备案要求 :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并在参保地完成慢病资格认定,选择备案地医疗机构就医即可直接结算。- 未备案处理 :未备案或系统故障时,需携带病历、发票、身份证等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病种限制 :非上述10种病种(如脑血管后遗症等)在省外需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且部分病种(如透析、恶性肿瘤)未备案时报销比例降低10%。- 就医地目录 :以就医地医保目录为准,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总结 :省内异地就医的慢病特病患者,若属于10种可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且完成备案,可直接刷卡结算;否则需按参保地政策回报销。